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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势利眼的人设该怎么洗?

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,说:“我……我呀,埋头努力了多年,终于考上文工团了,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。”

她确实考上了,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,这不算撒谎。

文工团?

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,而于演员,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,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:“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,能唱《白毛女》不。”

陈思雨抿唇而笑,点头。

“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?”另一个一摸,惊叫:“乖乖,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,手细的跟豆腐似的,摸着可倍儿舒服。”

“你就没见过好东西,豆腐哪比得上这个,这就跟玉似的,还得是羊脂玉。”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。

揩完油,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。

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。

城里没有牛棚,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,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,陈轩昂才12岁,还在读书的阶段,只要他想读书,还是可以去上学的。

是他自己不想上学,主动申请,搬去锅炉房工作了。

住,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,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。

“轩昂就跟他妈一样,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,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,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,房门就那么敞着,这叫啥,问心无愧,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,顶多刮刮墙皮。”一大妈再说。

初时,陈思雨没懂这段话,仔细一回味,懂了。

陈轩昂12岁,成孤儿了。

而他母亲,是曾经闻名北城的,陈家典当行的大小姐。

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

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,大妈这是以为,她是来敲诈,勒索陈轩昂的。

特地向她表明,轩昂现在啥都没有,一穷二白。

而在原书中,陈轩昂在被女主降伏后,就成她的大金主了。

原文中有一段,说将来某一天,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,还是独唱,但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,急的差点要跳楼,就是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,解了她的急。

而现在,他不但家门敞着,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,那东西呢,藏在哪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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