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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说,在如今这个年代,家家户户早就都用上自来水了。

但李振默的家不是。

两口之家,一个月的水费,怎么都得用上十几二十块的样子。

用他的话来说,都可以买一两斤肥肉回来加餐了。

为了省下那笔水费,他宁可多走几步路,去河边挑水回来使用。

因为他永远也忘不了儿时家里缺钱时的窘境。

尽管母亲一省再省,几乎到了连饭都吃不上的地步,都还无法凑齐区区那点学费。

要不是两个舅舅时不时地偷偷接济一下,搞不好都得出大事。

懂事的李振默只念到了初三,便死活不肯再去学校。

他怕有一天自己从学校回来的时候,只看见一具冰冷的尸体和一个破败的家庭。

那样的悲剧,他绝对无法去面对。

这个家,需要一个可以擎起整个天空的男人。

而他,就是那一个人。

所以,李振默毅然决然地退了学。

就在那一天,李金梅拿着棍子撵了他好几公里,都没能逼其改变主意。

最后,就连她也彻底绝了那份心思。。。。。。

“哎!你的衣服怎么会那么脏?还是丢了吧?别洗了,全部换我的。”

李振默一边帮病人脱掉脏衣服,一边在那里唠唠叨叨。

而病人静静地站在那里,仔细地观察着对方的一举一动。

他的头脑一片空白,什么东西都要从零开始学起。

可是,任谁都没有想到,这个看似傻子的病人,却具有一个普通人无法拥有的能力。

那就是过目不忘。

哪怕仅仅只是粗略地扫过一遍,所有东西就能全部烙印到他的脑海中。

李振默对他说的话,做的事情,正慢慢地融入了他的生活里面。

“哗哗!”

一瓢接一瓢的冷水,从头淋下。

待病人的全身都湿透以后,李振默从旁边的盒子里面拿出一块已经使用了一半的香皂,慢慢地抹到了对方的头发和身体上面。

同时,嘟囔着说道:“闭着眼睛,就这样用手搓一搓。哦!对,就是这样。很好,你自己来。”

接下来的那一幕,让李振默感觉到非常有趣。

不论他教什么,病人马上都可以学会,根本就不用自己去操心那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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