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兮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800小说网www.texasreadyblog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院里房间不少,顾清雅把两人带到一个房门前。

“你们住这间吧,被褥都是新的,我就住在隔壁。”

顾清雅就自己一个人住,之前她要买房子的时候,程家建议她在老宅附近或者在程军家附近买房,这样也有个照应,省得她单身女性有些危险。

可是顾清雅第一次看到这个宅子,就满眼喜欢,没有再看其他房子,直接交钱买下。

把东西都放下后,几人离开顾清雅的房子,一起来到程家老宅。

站在程家大门口,叶琳琳就在心中感慨,程家老宅真是气派。

怪不得小说里,叶琳琳来过一次老宅后,就非得缠着叶程要嫁给他。

走进院子,叶琳琳更是觉得震惊。

上一世的叶琳琳到京城旅游,参观过王爷府,她觉得这院落跟王府院落也没什么区别。

而且一直有人居住修缮,看起来要更有人气儿一些。

叶琳琳在来京城之前,就从叶程的口中得知,程老爷子酷爱花草。

而且她也知道,既然来到京城,总是难免要到程家见一见的。

所以叶琳琳这次来,特意给程老爷子带来一株兰花苗。

这花苗的种子是空间里培育出来的,品相极为完美。

程老爷子此时正坐在沙发上,一直望着外边。

他知道叶程几点的火车,也知道程兵去接站,所以他一直坐在沙发上等待。

看见一行人走进来,他急忙站起身来,刚要迈步,又觉得有些不妥,犹豫片刻又坐重新坐下。

程兵打开房门,带着几人走进来。

“爸,小程他们回来了,小程的妹妹妹夫也来了。”

程兵走在最前边,和程老爷子说过话,又转头向叶琳琳两人介绍。

“琳琳,辰淮,这是家父,也是小程的爷爷,你们也叫爷爷就好。”

叶琳琳把目光放到坐在沙发上的老人,头发斑白,脸上满布皱纹,可是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,透着威严。

小说里描写过,程老爷子是上过战场的浑身肃杀气质。

如今一见,果然如此,即便已经退居二线这么多年,他依旧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,让人难以忽视。

“爷爷好,我是叶琳琳,这些是我父母让我给您带的一点特产。”

叶琳琳面露恬静的笑容,苏辰淮把手里拎着的东西放在程老爷子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女海王够软,迷得哥哥们神魂颠倒

女海王够软,迷得哥哥们神魂颠倒

知喜
孟绵穿进了自己写的小文文! 想到原书剧情就心慌慌ヾ(???)? 还好还好,攻略系统要求拨乱反正, 只要在不被“得逞”的情况下攻略完七个大佬, 就可以回到现实世界并获得七亿现金! 孟绵来劲了,不能零距离贴贴,亲亲抱抱还是可以的嘛! 谁说攻略一定要往上贴? 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“最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方式出现”吗? 攻略不要太简单,才短短几个月, 孟绵小手一勾,大佬们就全都乖乖就范了! 冷峻霸总:别想
言情 连载 42万字
算力增加我变强

算力增加我变强

天心水月
异能+科技+星战+逆爽文 生活在蓝星的人们从来没有想过,星空离着自己是这样的近,危险也离自己这么近。 科技推动着人类快速的向着星空前进…… 人类在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, 跃进了太空, 无论是人,还是非人,都在这血与火的宇宙里挣扎…… 幸好人类有徐昊东。
言情 连载 54万字
十级文明

十级文明

火星村人
宇宙中生命形式是多种多样的,人类并不孤独,每种生命形式都有各自的生存方式,一棵草,一滴水等等都存在生命,只不过绝大部分没有灵魂罢了。宇宙中有各种生命体,众多生命体中却少有灵魂。
言情 连载 58万字
打工小伙得到一洞天福地,

打工小伙得到一洞天福地,

荒坝里的鱼
一个山村出来的打工者,来到这喧嚣的城市,跟有钱大小姐认识,为了金钱被大小姐包养。所幸自身体质特殊,被一残魂赐予传承,从此更是桃花满天,巧得先天灵物指导,后又得洞天福地,控制各种灵兽灵物,从此枪林弹雨,过上都市修真之路。
言情 连载 122万字
重生之死亡日记

重生之死亡日记

沧海木木
陆羽自杀,却没有死,灵魂进入一个警察身上,从此不断的跟死神擦肩而过,游离在生与死的边缘...... 每一次死亡,陆羽身边都会出现一只黑色的猫,不断死去,不断的活过来,身份发生了一个个变化,从警察到医生,再到演员,消防员、运动员、环卫工人,坐台小姐,婴儿、一只狗、经历人生百态,男女老少,死亡反而成了一种奢求,于是一篇篇死亡日记出现了...... 斗狗中的战斗机,会功夫的狗!
言情 连载 84万字
青梅竹马但嘴硬

青梅竹马但嘴硬

皮卡吃屁
秋芙被全盛京喜欢商为序的姑娘当作情敌。 但是她自己不知道。 她每天的要紧事就是吃饭、睡觉、打商为序。 商为序被全盛京喜欢秋芙的男子当作竞争对手。 他知道。 但是他比秋芙狠了不是一星半点,没有男子敢在他面前提起对秋芙的喜欢。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他自己也喜欢秋芙,别扭得很。 他每天的要紧事就是吃饭、睡觉、口嫌体正直纵着秋芙。 商为序:“我喜欢秋芙?那我就是狗,我说的。” 自己护大的小芙蓉自己不看好是要被
言情 连载 37万字